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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执结心欢喜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和解执结一起扶养合同纠纷。

年已70岁的老人李某与同村村民王某签订了一份扶养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跟随王某生活。李某名下的田地由王某耕种,每年的养老金交由王某作为生活开支。由于双方脾气性格不和,常为一些生活锁事引起口角,随后,李某便自己单独生活,王某不同意其单独生活,并拒付其生活费用。为此,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

顺河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解,双方同意按原签订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但王某未支付李某单独生活其间的生活费2000元,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的执行法官受理本案后,召集双方协商,经法官耐心疏导,就案说法,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当庭付清了李某单独生活期间的生活费2000元,并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各自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李姓老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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