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送执行款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亲自登门为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王某送去执行到位的标的款3.2万元。行动不便的王某满含热泪,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非常感谢法院为他送来“救命钱”。
2018年,王某因与同村村民发生纠纷造成身体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2019年8月,原告王某向法院起诉同村村民李某请求赔偿。因事发后被告未积极予以赔偿,加之其离开家乡前往外地打工,造成原告索赔困难,加之急需治疗,无奈之下原告自行举债治疗,花费医疗费逾5万余元,致使王某本不宽裕的家庭陷入极其拮据的境地。法院在了解到王某的实际困难后,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在较短时间内审结了此案,并于原告王某申请执行后,立即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强执行力度,通过多渠道联系被执行人李某,释法析理,多次电话沟通,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筹款尽快了结此时,近日,李某,将款项打至法院账户。考虑到申请人王某行动不便,来法院领款确有困难,而其家庭又急需用钱,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亲自登门将执行款亲自送到申请人王某的手中,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使案件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情。



